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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寵物食品有效期限標示說明

親愛的消費者您好:

依農業部於民國114年3月13日發布之函文(農護字第1140072191號),有關寵物食品有效期限正確計算方式,本公司特此公告如下:

1.有效期限計算方式說明

「製造日期」指商品完成最終生產或加工階段的日期,「有效日期」應從製造日期開始計算,含當日並減去一天。

以製造日期為113年1月1日,保存期限1年的寵物食品為例,有效期限應為113年12月31日,而非114年1月1日。

2.有效日期標示之補充說明

本公司代理之寵物食品標示中需減1天,即為正確之有效日期。

上述標示誤差僅為文字標示計算方式之差異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與實際效期,請您安心選購與使用。

感謝您長期以來的支持與信任,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
台灣總代理:柏希菲克股份有限公司 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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